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瀚新材: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增强企业凝聚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有息借款方式对有购房或紧急资金

        需求的公司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个人借款额度上限为借款人最近一年

        税前收入的 1.5 倍且不超过 30 万元,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5%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

        体事宜以《员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制定前,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和 4 月 27 日,向 3 位员工提供了 10 万元、10 万元

        和 5 万元的购房资助借款。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并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批准《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同意公司按制度规定对员工提供财务资

        助,并确认《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制定前向 3 名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况。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1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建立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员工借款池,以有息借款方式向有购房或紧急资金需求的员工提供
财务资助,个人借款额度上限为借款人最近一年税前收入的 1.5 倍且不超过 30
万元。具体事宜以《员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制定前,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17 日和 4 月 27 日,向 3 位员工提供了 10 万元、10 万元和 5 万元的购房资
助借款。前述员工借款按约定还款,未发生违约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员工借款余额为 18.25 万元。
    (二)决策程序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并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考虑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帮助员工解决购房和紧急资金周转,可以提升员工忠诚
度和企业凝聚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被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工作年限满一年;
    3.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尚未偿还的公司借款;
    4.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2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二)借款用途
    被资助对象借款目的仅限于以下用途:
    1.员工本人在工作地及周边购买自住房,包括归还银行购房贷款及支付购
房首付款;
    2.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事故等方面的紧急支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协议应约定借款目的、
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且应当符合《员工借款管理制
度》的规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财务资助存在借款不能收回的风险,但总体风险低。
    (二)风控措施
    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包括:
    1.额度限制。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总额和个人借款额度,总额度上限为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个人借款额度上
限为借款人最近一年税前收入的 1.5 倍且不超过 30 万元,风险敞口较小,如产
生坏账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资格审查。公司根据《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确
认其系基于合理资金需求提出借款,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薪酬扣减。公司与借款人在财务资助协议中约定,可在其薪酬中分期扣
减,直至还清全部借款。
    4.借款人如在还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
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
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
休等),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清偿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有需要的员工提供购房及紧急资金周转借款,可以帮助员工解决困


                                     3
难,提升员工忠诚度和企业凝聚力,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发
展。本次财务资助总体金额相对较小,并实施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
控。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董
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对公司
发展有益;财务资助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不构成
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象具备还款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涉及关联交易,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决策权限和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此损害公司利益,也
不存在任何经营异常的迹象。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我们将持续保持对财务
资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关注,切实保护公司利益。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员工提供财务
资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累计员工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设置员工借款金额上限为 1000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员工借款余额为 18.25 万元,其中逾期
金额为零。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2023 年 6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