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邦股 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141,1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以 5.99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南丰星河共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河共 舞资本”),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6,635,308.80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敏女士持有公司 15,037,8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5.69%;李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85,382,182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32.3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持有公司26.62%股 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星河共舞资本持有公司21,141,12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0%。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 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之一致行动 人李敏女士的通知,李敏女士于 2023 年 7月 10日与星河共舞资本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诚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21,141,12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8.00%)协议转让给星河共舞资本,本次转让价格为5.99元/股,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126,635,308.80元。 此外,方利强先生于 2023 年 7月 10日与勤韵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诚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21,141,1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 协议转让给兰溪勤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和相关提示性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 无限 方利强 售流 91,485,422 34.62 70,344,302 26.62 通股 无限 李敏 售流 36,179,000 13.69 15,037,880 5.69 通股 合计 127,664,422 48.31 85,382,182 32.31 兰溪勤韵投资管 无限 理合伙企业(有 售流 - - 21,141,120 8.00 限合伙) 通股 南丰星河共舞资 无限 本管理合伙企业 售流 - - 21,141,120 8.00 (有限合伙) 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合计控制公司合计 控制公司127,664,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8.31%;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方利强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34.62%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85,382,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3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 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26.62%股权。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方 李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32623********0026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二)股份受让方 名称: 南丰星河共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小明 出资额: 3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3MACMY7LK0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 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023 年 7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期限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昌夏公路旁轻纺城 8#楼 注册地址: 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李敏 受让方:南丰星河共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诚邦股份 21,141,120 股股份(占诚邦股份股份总数 的8.00%)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接受该等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 将持有诚邦股份21,141,120 股股份(占诚邦股份股份总数的8.00%)。该等股份 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股份过户之日起转移至受让方,该等股份所对应的上市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亦归属于受让方享有。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1)转让股数:受让方拟转让股份数为21,141,120 股股份(占诚邦股份股 份总数的8.00%)。 (2)每股转让价格:5.99 元/股。 (3)股份转让款:人民币126,635,308.80元(大写:壹亿贰仟陆佰陆拾叁 万伍仟叁佰零捌元捌角整)。 2、付款安排 (1)各方同意,受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安排中 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调,尽调如无异议则向转让方支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 交易的首付款。 (2)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函3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额 20%的转让款。 (3)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3、股份交割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同时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 应以下列各项条件的满足或为先决前提: (1)不存在证监会或交易所规定的涉及退市的各项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函; (3)受让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包括法律、财 务、业务等方面),且受让方不认为尽职调查结果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瑕 疵。 (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过户之日,上市公司的商业、技术、法律及合规 (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资产状况、财务状 况及其业务经营状况没有发生任何对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5)如在本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未能满足上述事项,各方即终止本次交易, 解除本协议,将其资金按照原付款账户退款转至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交易中双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双 方自行承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 代缴义务。 (四)董监高的相关安排 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转让方应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促成上市公司对其董事会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促使上市公司 现有的 1名董事会成员辞去董事职务, 并且承诺在股东大会补选时对受让方提 名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1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然人仅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3. 本协议签署后,若受让方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上述尽职调查后,如 发现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或上市公司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 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1) 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和/或上市公司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或终 止上市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和/或上市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条件和/或重大资产重 组条件的行为。 4. 本次转让股份交割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 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 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敏女士、星河共舞资本已按规定编制 《简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