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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龙杰: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
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该
议案。




                                      独立董事:冯晓东、梁俪琼、陈达俊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