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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灿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为全资子公司
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
为江苏文灿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
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及 2023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
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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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
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

    3、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 930 号
    6、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铸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8、江苏文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008.90                  85,621.91
负债总额                                     67,041.97                  64,576.59
银行贷款总额                                  9,813.72                  10,414.06
流动负债总额                                 66,912.06                  63,710.90
净资产                                       22,966.92                  21,045.3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
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文灿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相关费用。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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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授信、
生产经营所需的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
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
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
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
    (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授信、生
产经营所需的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次授信和担保,履行了合法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担保事
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74,176.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5%;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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