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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泓集团: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10-14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
    (一)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三)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3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0月13日为预留
授予日,以4.3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76.9万股限制性股票。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