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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股份的计划公告2023-08-09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股份
                                        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陈冠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062,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820,000 股)的 25.2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并已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上市流通。
          公司股东陈冠宇先生、陈葵生先生、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福生先生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765,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0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冠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9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第 一 大 股

 陈冠宇       东、董事、监事、           61,062,111       25.25%   IPO 前取得:61,062,111 股

              高级管理人员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陈冠宇               61,062,111      25.25%
                                                                   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三人系
                   陈葵生               31,922,312      13.20%
                                                                   兄弟关系,陈苏敏、陈冠宇系姐
                   陈明生               25,910,826      10.71%
                                                                   弟关系,陈冠宇、陈苏敏系陈葵
  第一组           林世福               16,155,413       6.68%
                                                                   生等三人之侄子(女),林世福
                   陈福生               12,930,275       5.35%
                                                                   系陈葵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陈苏敏                6,784,678       2.81%

                       合计            154,765,615      64.0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不超过:                协议转让减持,
                         不超过:                     2023/8/15~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金需
陈冠宇     12,091,000                  不超过:
                          5.00%                       2023/11/14        价格        得           求
              股
                                     12,091,000 股

     注:1、陈冠宇先生协议转让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陈冠宇先生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
     减持意向如下:
           1、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所持股票在
                                                  2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
保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
有公司股份的意向。
   (2)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持股数的 20%。若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内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和减持数量相应调
整。
   (4)在本人实施减持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至
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陈冠宇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能否按期实施完毕也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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