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华春光橡 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杨晋涛、张忠华、周国华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