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3-03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向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据测算,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
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明、李伟伟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
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
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
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1
影响。(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
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新增预计额度 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不含税)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新疆东方环宇
600.00 283.93 263.70
向关联人采购商 电力有限公司
品、接受劳务
小计 600.00 283.93 263.70
注1: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75JKD9M
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绣路29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经营范围:电力承装(修、试)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配电开关控制
2
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电子仪器仪表、金属结构的研
发、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绝缘制品、机械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火车站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机场电力
系统安装服务;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志勇持有100%股权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410,432.49 28,443,758.37
总负债 12,286,050.99 6,017,397.57
净资产 22,124,381.50 22,426,360.80
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26,288.11 5,232,154.95
净利润 934,193.84 336,640.31
(三)关联关系说明:环宇电力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
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有关规定,环宇电
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环宇电力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
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
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
署。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
交易时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将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3
要。据测算,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
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
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