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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2-15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谢秉昆先生、方飞先生、黄蓝菲女士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

要。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房桃峻、Yining Zhang

                                                        2023 年 12 月 14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