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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卫:南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1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将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
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江苏
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江苏南方
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从全面、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分析并与发行对象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我们认为,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原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终止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因此公司拟与原发
行对象苏州丰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终止协议》。我们认为,本
次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许敏、李媛、吕腾飞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