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572,72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日,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8 日为限制性 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7、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 议案》,同意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 丹凤、刘宇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3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并注销;同意对陈丹凤、刘宇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0,000 份进 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8、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14,400 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7,600 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共计 92.872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332,02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 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 分别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王朕等 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53,04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8.172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 权。同意注销 12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 66.672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5、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 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 39,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6、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同意注 销股票期权 72,750 份;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 557,310 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5,460 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665,520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4,210 股;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及暂缓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014,39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 1,068,6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 20,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 827,200 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0,000 份。 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907,200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 2022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一)行权期限到期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截至行权有效期满,因公 司股价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达到预期的行权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 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 股票期权72,750份。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5%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3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45%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3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45%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86,370.29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616,763.16元后为 9,803,133.45元,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557,310份。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35%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第三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186,370.29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616,763.16元后为 9,803,133.45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上述股 票期权827,200份。 (三)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 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 行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115,460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72,72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此无异议,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572,7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572,720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届满且激励对 象未申请行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