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三孚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公司总经理的万柏峰
先生,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董立强先生,拟任公司总工程师的周连会
先生,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张宪民先生,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刘
默洋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
履职能力和条件。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任期自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艳荣 宋晓阳 黄荣华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