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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关于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2,500                 22,500         2023年12月19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00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
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
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
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自2023年10月2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
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建已经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该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5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在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未发生送红股、送现金
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情形。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 3.5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1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
计 22,5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1,740,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
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60,000          0              219,360,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2,500        -22,500            1,740,000

        合计             221,122,500        -22,500          221,10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