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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

075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3 年 6 月 25 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公司

4,721,218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7%,主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

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华

翀基金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8 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

议》履行给付义务涉及诉讼纠纷所致。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全部期间、

全部承诺人、业绩要求、补偿约定、完成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双方纠纷情况、

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及是否合规,并进一步核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约

定或潜在利益安排。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协

议约定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对赌、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若存在相关情况,请补充披露相关约定或安排的具体内容及责任人。请公司保荐

机构发表意见。

     三、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公司 IPO 申报期间,请公司 IPO 保荐机构

说明是否知晓相关协议安排,协议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虚增业绩风险,以及

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结合保荐、督导工作具体开展情

况,说明自身是否勤勉尽责。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问

询

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