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陈飞翔、骆立云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