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成员,就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董斌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 关资料,我们认为董斌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董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董斌先生任财 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