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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13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5 月


            1
                                               目            录
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7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4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2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6

九、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27

十、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28

十一、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 29




                                                        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
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
数、股份数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要求
在会上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
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
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
议案发言不超过 3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
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3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
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8、公司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时
    2、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票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62                 新中港         2023/5/1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百军先生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5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4、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5、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议案。
     7、监票人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8、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合并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11、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12、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6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浙江省证监局《关于做好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

    请予审议。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附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465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意见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中港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964,995,063.81     770,843,823.61     194,151,240.20
        利润总额(元)       142,862,499.45     151,876,813.35     -9,014,31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26,173.97     113,687,473.11      2,238,700.86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115,634,356.15      94,033,014.06     21,601,342.09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9             13.68             -3.29
    未扣除非经常损益
           总资产            1,350,205,634.80   1,364,705,804.95   -14,500,170.15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5020.5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450.02 万

 元,下降-1.06%。其中流动资产 51902.6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38.44%,较

 年初减少 6215.49 万元;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 83117.9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61.56%,较上年末增加 4765.47 万元。公司负债总额 22992.18 万元,较上年末增
 加 500.58 万元,略增 2.23%。
                                           9
    1、2022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51.29 万元(含 IPO 募集资金
余额 932.04 万元),其中应收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 64.44 万元,年末无关联方资
金占用。
    2、年初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5009.21 万元,为结构性存款 5000.00 万元,应
收未到期利息 9.21 万元,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赎回。年末无余额。
    3、应收票据净额 6842.4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21.93 万元。
    4、应收账款净额 13086.4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059.45 万元。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13753.93 万元,含 12 月汽款 9890.76 万元,以前月份汽款 3863.17 万
元。此应收账款截止 3 月 31 日已回笼 13604.37 万元。
    5、固定资产余额 66371.8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4042.78 万元,其中购进及
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11608.66 万元,处置报废及更新改造转在
建工程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1139.85 万元;本年计提累计折旧 6979.20 万元,因固
定资产报废或转出减少累计折旧 537.78 万元。2022 年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
的固定资产原值 20566.95 万元。本年 8 月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h 空压机
项目电拖部分工程完工,9 月正式交付生产运行,开始向吴越能源供应压缩空气,
增加设备原值 3674.21 万元。募投项目—热网仙岩复线项目完工供汽,增加固定
资产 4758.64 万元。2022 年 10 月可转债募投项目—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
配套管线项目辅线工程完工供汽,增加固定资产 414.19 万元。
    6、在建工程年末余额 5613.64 万元,主要为 80000Nm/h 空压机项目(汽拖)
2796.10 万元;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159.29 万元,向陌桑现代茧
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146.67 万元,其他零星工程 1511.58 万元。
    7、年末短期借款余额 10772.20 万元,比年初 10279.24 万元增加 492.96 万
元(系控股子公司浙再新中港向浙江嵊州农商银行增加借款(信用)500 万元)。
    8、年末长期借款 1000.98 万元,比年初增加 1000.98 万元,为公司向嵊州市
建行增加 80000Nm/h 空压机项目项目贷款 1000 万元及应付贷款利息 0.98 万元。
    9、年初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 1249.21 万元,2022
年 4 月已归还宁波金通租赁公司最后一期融资租赁费用和设备名义货款。年末无
余额。
    10、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17.03%,比年初 16.48%增加 0.55 个百

                                    10
分点。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400,451,000.00             0.00             0.00   400,451,000.00

  资本公积      354,008,124.77             0.00             0.00   354,008,124.77

  盈余公积       56,273,812.71    11,209,121.52             0.00    67,482,934.23

 未分配利润     329,056,855.64   115,926,173.97   151,366,971.52   293,616,058.09

    1、盈余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 1,120.91 万元,系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
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导致。
    2、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 11,592.62 万元,为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增加额;未分配利润减少 15,136.70 万元,系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120.91 万元和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派发现金股利 14,015.79
万元导致。
    (三)经营情况
    2022 年营业收入 96499.51 万元,比上年 77084.38 万元增加 19415.13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25.19%。营业成本 77447.6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7229.72
万元,增长 28.61%。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 6#机组投产后效率提高,在供热量小幅增长
的情况下,本期上网电量大幅增加;同时由于煤价大幅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
响,蒸汽价格上涨,导致蒸汽销售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1、电力销售:2022 年向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39193.3708 万 kwh,计收入
17431.30 万元,电量和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 15.49%和 15.67%。另有 2022 年取
得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 175.85 万元,合计电力收入 17607.15 万元。
    2、蒸汽销售:2022 年供热量 269.38 万吨,收入 75821.16 万元。供热量比
上年增加 1.27 万吨,增长 0.47%(其中:中压蒸汽销售量比上年下降 6.51%,低

                                      11
压蒸汽销售量比上年增长 1.76%。),由于煤价上涨上调了蒸汽价格,在价格的影
响下本期蒸汽销售收入增长 24.02%。
    3、压缩空气销售:2022 年新增压缩空气销售量 13,674.45 万 Nm,收入
1,391.97 万元。系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h 空压机项目电拖部分于 2022
年 9 月投产后实现新增对外供应压缩空气。
    4、2022 年电力收入 17,607.15 万元,成本 13,238.26 万元,毛利 4,368.89 万
元,毛利率 24.81%。蒸汽收入 75,821.16 万元,成本 61,866.84 万元,毛利 13,954.31
万元,毛利率 18.40%。压缩空气收入 1,391.97 万元,成本 1,042.25 万元,毛利
349.72 万元,毛利率 25.12%。电力毛利率同比下降 7.67 个百分点、蒸汽毛利率
同比下降 0.0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本期煤价大幅上涨。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11.11 万元,同比去年大幅
增长 43.7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增值税留抵退税和收到政府补助的现金大
幅增加所致。
    2022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7.14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307.72 万元,
流入为赎回年初理财产品 5000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77.09 万元,其中吸收投资
收到现金 490 万元,取得长短期借款净增加 150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 14413.34 万元,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分期付款 153.74 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流动比率              265.78%           260.55%             5.23PP
       速动比率              211.04%           242.35%            -31.31PP
      资产负债率              17.03%            16.48%             0.55PP

    2、营运能力指标


                                        12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7.69                  7.45                  0.24
  存货周转率(次数)          10.50                 16.36                 -5.86

    2022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 200%,说明公司流动性好,短期偿债能
力强。
    2022 年资产负债率 17.03%,比上年略升 0.55 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负债略
增,净资产小幅下降所致。净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140,157,850.00 元。2022 年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速度处于较高水平,资产周
转状况良好。

    3、现金流量指标

    2022 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
本)为 0.41 元,现金净流量增加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值税留抵退税和收到
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
                                         0.29                      0.27
        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10.36%                    11.32%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26,173.9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091,215.17
元 , 计 提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1,209,121.52 元 ,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8,690,373.34 元,减派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 140,157,850.00 元,本期末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414,616.99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
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以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045.10 万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6.76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1.82%。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审议。




                                        1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
经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审议。




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
附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
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最新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 20 项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为公司治理、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
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整体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
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
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2.1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3.29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十四次会议                   司 2021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津
                             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公
                             司 2022 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对
                             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

                                       16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
                              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4.2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8.2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10.2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12.9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十八次会议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2 年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3 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
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17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审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
尽职、独立地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与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持续细致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
时公告 39 份,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
况,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通过电
话、电子邮件、上交所易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形成互动
互信关系。2022 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 3 次,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的要求和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披
露期间及公司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如实、完整地
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落实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2 年,面对经济下行对下游客户的影响以及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管
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定发展信念、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扎实推进各
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 39193.3708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15.49%;销售
蒸汽 269.38 万吨,同比增长 0.47%;新增压缩空气销售 13674.45 万 Nm3。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 96499.51 万元,同比增长 2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
11,592.62 万元,同比增长 1.97%。
    公司注重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热效率和效率(把更
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
特别是发挥公司 IPO 募投项目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的优势,该机组
于 2021 年 9 月交付生产运行,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使得
全公司的平均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排放指标显著下降,效率
显著提高。2022 年 1-9 月,“80,000Nm3/h 空压机项目”电拖部分正式投产之前,
销售蒸汽同比增长-3.48%,而销售电量同比增长 18.46%,也即期间同等供热量
下,上网电量增加近 22%!电拖投产后,部分上网电量转换为压缩空气销售。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供电标准煤
耗分别为 166 克/千瓦时、165 克/千瓦时、155 克/千瓦时的基础上,2022 年供
电标准煤耗进一步下降至 152.69 克/千瓦时。供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可以与燃气机
组媲美,供热部分的碳排放也远低于燃煤电厂水平,国家生态环境部对 2021 年、
2022 年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中的碳排放基准值作了调整,
初步核算 2021 年、2022 年碳排放配额仍有较多节余,如与 2019 年、2020 年同
口径比较,增加显著(2019 年、2020 年节余的碳排放配额共计 50 多万吨)。
    在煤价高涨情况下,积极推行“三公开、三降低”措施,让用户充分了解供
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汽价保持在省内和绍兴市内以中间
而且明显偏低的水平,与用户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为公司供热持续稳定增长
奠定基础。
    (二)、发展战略落实情况
    公司把“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
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作为发展目标,
2022 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1、可转债项目进展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2023
年 3 月 8 日可转债发行成功。可转债主要募投项目“80,000Nm3/h 空压机项目”
的电拖部分已于 2022 年 9 月投产运营,迅速达产并开始向下游用户供气,汽拖
部分已于 2022 年 7 月开工建设;“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的
辅线 2022 年 9 月完工,10 月向陌桑现代茧业供汽;“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
                                    19
改造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 1 号、6 号机组实现燃烧自动控制。
    2、减碳项目建设
    2022 年 7 月,公司与浙江浙再无废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
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期建设一条年产 15 万吨高燃值 RDF 燃料棒
+5 万吨生物质生产线,该生产线已于 2023 年 1 月,开始投入试生产。
    除可转债募投 7 号机组外(设计时即按大比例耦合生物质、固废建设),公
司已完成 1 号机组耦合固废和生物质燃料的改造,并将逐台改造现有其他机组
(其中 3 号机组将于近日开始改造)。
    四、2023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高质量完成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 空压机项目”(即 7#机组)项目
汽拖部分建设,项目建成可增加上网电量和供热能力,为下游压缩空气用户的扩
产提供保障。
    在 1 号、6 号机组实现燃烧自动控制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其他机组的燃烧自
动控制,完成化水车间 DCS 升级改造,提升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整合提升现
有信息平台,打破现有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
增强抵御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建设高水平的信息中心。
    (二)优化耦合固废和生物质技术、尝试应用新能源
    1 号、3 号机组改造完成及 7 号机组(募投项目)建成后,不断优化耦合固
废和生物质技术。逐步尝试应用新能源,以改性甲醇分步实现:替代锅炉点火用
柴油,替代天然气,锅炉补燃替代部分煤炭。在“替代减碳”方面迈出实质性一
步,使公司碳排放有进一步显著下降。
    (三)精细化管理发挥机组装备优势
    提高热效率、效率是热电企业永恒的主题,在日常的生产管理中,以 2022
年制订的运行考核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机组装备的优势,精准调度,确保机组
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发挥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和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

                                      20
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在资本市场
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21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附:《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
     附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
     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对外担保情况等实施了有
     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 二 届 监 6、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3
1                事 会 第 十 7、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月 29 日
                 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23
                 第二届监
    2022 年 04
2                事 会 第 十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 年 08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3                事会第十
     月 26 日               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 年 10
4                事 会 第 十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三次会议


                            1、《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第二届监
    2022 年 12
5                事 会 第 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月9日
                 四次会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4、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管事项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在 2022 年度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
    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营
    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尽责,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者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有计划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2、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在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24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2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
进一步规范,并在公司内得到有效执行。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做好董事、监事的换届选举工
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
职,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5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审议。




                                  26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了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对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的独立董事,本年度津贴不作调整。
    二、对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请予审议。




                                  27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了监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监事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
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
事津贴。
    请予审议。




                                  28
附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
                                 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
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
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完成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如下:
   骆仲泱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热物
理系,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能源
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科协常委。现任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
同创新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育部能源动力学科
教指委副主任、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能源研究会理事长。是全国模范教师,浙江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奖励
计划”特聘教授,973 首席科学家。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政府特殊津贴、第四
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浙江省批准有
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多项个人荣誉奖。担任《Frontiers in Energy research》



                                   29
主编和《Applied Energy》、《Fuel Processing Technology》等 20 个国内外
期刊编委。
   娄杭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货币银
行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现任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皇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纳百川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淳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
法专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
位。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
    2、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30
    (2)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关于预计 2022 年关联交易额
度》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独立意见。
    (4)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了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
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 2022 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名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骆仲泱          6            0               6          0        0

    娄杭           6            0               6          0        0

    周淳           6            0               6          0        0



                                      31
    出席 2022 年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数

                  骆仲泱                            2

                   娄杭                             2

                   周淳                             2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我们分
别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并分别担任各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我们充
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
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在 2022 年报编制阶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提前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范围、
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
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敦促其按
照要求及时间安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
   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持
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薪酬标准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
励约束机制;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
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资金等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既考
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其股东利益。

                                  33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方承诺》文件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核查、归类,认为 2022 年度,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发生。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内控机制运作情
况良好,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均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达到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
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的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 2022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
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34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骆仲泱   周淳   娄杭
                                           2023 年 4 月 27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