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409.00 万份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具体情
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2 月 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09.0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
(杭州)事务所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1 日
3.行权价格:10.40 元/股
4.授予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人数及数量:合计向 1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09.00 万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
获授的股
合计数占 计划公告
序 票期权数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总数 日公司股
号 量(万
的比例 本总额的
份)
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1,409.00 72.07% 3.32%
(169 人)
合计 1,409.00 72.07% 3.32%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行权。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
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
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分 3 期行权,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1409.00 万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权名称:神通科技期权
( 二 ) 期 权 代 码 ( 分 三 期 行 权 ) : 1000000551 、 1000000552 、
1000000553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四、本次授予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对
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 2023 年-2026 年将按照各期股票期权的行
权比例和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股票期权激励成本。经测算,
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合计为 4,593.54 万元,则 2023 年-2026 年股票期权成
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激励方式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票期权 1,409.00 4,593.54 213.37 2,459.99 1,298.64 621.54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
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
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
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