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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二)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 27 号公司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131,0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06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汤双喜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丁胜、何明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4,131,000 99.9999                10     0.0001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李梦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