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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林股份: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12-11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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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
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
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认真研究上述提议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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