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8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
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梦樵 王 磊 邵天英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