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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
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孙传明先生、郭忠武先生、
孙鹏程先生、张永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立董事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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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广志先生、林峰先生、王冬
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冬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
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事任职资格。根据相
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博汇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博
汇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博汇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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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查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资料,认为天职
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
与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
则,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诚
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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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9.57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25 万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以内(含 1 年)。在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最终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以内(含 1 年)。在与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
终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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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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