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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0-27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博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大
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按规定出示有效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 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
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签到时向会议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由会议主持人统筹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
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
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
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
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2
    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 会议进行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
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博汇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 5 号院 8 号楼会议室

3.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

3.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3.00                                                     应选董事(4)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孙传明先生                                            √
 3.02     郭忠武先生                                            √

                                      4
3.03    孙鹏程先生                                      √
3.04    张永伟先生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4.00                                             应选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王广志先生                                      √
4.02    林峰先生                                        √
4.03    王冬梅女士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5.00                                              应选监事(2)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邰志强先生                                      √
5.02    纪军先生                                        √
6.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 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签署会议文件

12.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5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
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0),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6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
最新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7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孙传明先生、郭忠武先
生、孙鹏程先生、张永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
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
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
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8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传明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5
年创办广州星际电脑科技有限公司;2004 年创办上海合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1 年投资高斯泰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投资上海米粒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曾长期从事股权天使投资及创业顾
问工作,帮助上海迈外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红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
优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构建团队、引进投资及梳理商业模式,支持初
创型公司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
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1%;孙传明先生与郭忠武先生为一
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传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郭忠武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9 年获大连理工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学位,2003 年获清华大学
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生物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同年,加入博汇科技,历任
公司软件部经理、总工程师,精通计算机视觉、数字视频与数字图像处理,曾作
为主要程序员参与了“神州二号飞船站址、时码叠加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获
得“一种基于带宽占用率的多节目恒码率 TS 流复用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现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忠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3,706,680 股,并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控制公司股份 3,250,000 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6,956,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
12.25%;郭忠武先生与孙传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现任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
外,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郭忠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孙鹏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会计师、审计师。曾就职于东方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先后担任过税务经理、财务经理
等职务。2007 年 8 月开始就职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
经理、内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2020 年 11 月起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鹏程先生现任北京数码
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以外,与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
鹏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永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在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职
务;200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营销
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在博汇科技,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
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张永伟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11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广志先生、林峰先生、
王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冬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
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事
任职资格,其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12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广志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1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2019 年 4 月
至 2023 年 9 月,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
起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广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峰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北
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呼伦贝尔峰林山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中视无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12 月起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冬梅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87 年至 2022 年在北京交通大学任教,担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
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2 年 12 月退休;2020 年 11 月起至今在公司担任

                                   13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4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邰志强先生、纪
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监事任职
资格,其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
汇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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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邰志强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清华科
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等。现任马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马力文化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马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兴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2020 年 11 月起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邰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纪军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 年
5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江西冠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 3 月至今在博汇科技
任职,历任售前组长、市场部经理、技商部副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产品
经理,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资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纪军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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