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建新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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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嶂
2023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孙云旭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