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涌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8-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
云涌电子 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首 次公 开发行 股票注册 的批 复》( 证监许可
[2020]1127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 44.4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7,0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952,830.19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02,097,169.81 元。2020 年 7 月 7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云涌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
验字第 90033 号)。
云涌科技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 15,007.57 15,007.5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15.55 9,715.55
3 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152.38 2,152.38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31,875.50 31,875.50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2,097,169.81 元,其中超募
资金为人民币 283,342,169.81 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
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均可予
以结项。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收 预计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投入比例 益及利息收 资金金额
金额(A) 金额(B) 入净额(C) (D=A-B+C)
研发中心建设项
1 9,715.55 9,047.44 93.12% 578.40 1,246.51
目
营销中心和服务
2 2,152.38 1,722.87 80.04% 206.48 635.99
体系建设项目
合 计 11,867.93 10,770.31 90.75% 784.88 1,882.50
注:上述“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收到的现金管理收
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
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故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
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882.5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计算的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82.50 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