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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涌科技:云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12-08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云
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1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通过对中证天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二、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
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田   霞                                    刘跃露




         陈都鑫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