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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荆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芯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密科技”)。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泉科技”)拟以人民币
2,000.00 万元认缴芯密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8.7316 万元,获得本次增资
后芯密科技 1.5625%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尹志尧(GERALD ZHEYAO YIN)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相关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
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芯密科技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及产业协同性,
                                     1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岩泉科技拟以人民币 2,000.00 万元认缴芯密科技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78.7316 万元,获得本次增资后芯密科技 1.5625%的股权。

    本次投资涉及与关联方中微上海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中微上海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志尧(GERALD ZHEYAO YIN)担任中微上海的
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微上海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对外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最终芯密科技股东构成、出资方式及出资比
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微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中微上海为中微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同时,公司董事尹志尧(GERALD ZHEYAO YIN)先生担任中微上海执行董事
职务。根据《上市规则》15.1(十四)第 7 项中的相关规定,中微上海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       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志尧(YIN,GERALD ZHEYAO)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2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2 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 1211 号 10 幢
  注册地址
                303 室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联网科技、数据科技、电子信息科领域内的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经营范围
                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
                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物联网
                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除专
                利);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除金融);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微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211,084
   净资产                                   95,445
  营业收入                                  60,432
   净利润                                   -12,522

注:上述关联方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本次共同投资芯密科技外,公司与中微上海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除外)。
中微上海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
状况不影响本次共同投资。
                                       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芯密科技 1.5625%的股权,系岩泉科技通过货币出资方式
取得,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芯密科技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密封材料与产品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致力
于为半导体与显示行业的刻蚀、薄膜、扩散等关键工艺设备提供高性能全氟密
封圈与密封部件。目前芯密科技产品已通过多家半导体设备厂商的验证,并广
泛应用于国内各大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芯密科技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芯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昌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 2699 弄 13
注册地址
                  号厂房一楼南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15MA1HB4224R
码
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4,920.6158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半导体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橡胶制品、金属密封件、高性能密封材料、高品质
                  合成橡胶、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专用材料、阀门和旋
                  塞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谢昌杰(董事长)、张栋、奚玉湘、王建晖、王兆华;
董事会构成及高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谢昌杰、副总经理张栋、财务负责人
级管理人员
                  张爱英。
           投资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4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180                          23,802
     负债总额                  1,886                            1,709
     资产净额                  21,294                          22,093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344                            2,540
归属于母公司所
                                554                              235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548                              230
  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芯密科技提供资料,上述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出资比例

                             交易前股权结构                 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     股东姓名(名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号         称)          (人民币/万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     持股比例
                             元)                           元)
1         谢昌杰         1,050.0000          21.3388%   1,050.0000      20.8387%
      瓯蕊禧(上海)
2     企业管理合伙企       900.0000          18.2904%    900.0000       17.8617%
      业(有限合伙)
      福州源升宏企业
3       管理合伙企业       600.0000          12.1936%    600.0000       11.9078%
        (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
4                          464.1317          9.4324%     464.1317       9.2113%
        集团有限公司
5            张栋          450.0000          9.1452%     450.0000       8.9309%
      厦门中南弘远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6                          385.8061          7.8406%     385.8061       7.6568%
        企业(有限合
            伙)
      苏州湖杉华芯创
7     业投资合伙企业       285.2531          5.7971%     285.2531       5.6612%
        (有限合伙)
      聚源中小企业发
8                          285.2531          5.7971%     285.2531       5.6612%
      展创业投资基金
                                         5
     (绍兴)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厦门市清大璞玉
9    创业投资合伙企       142.6265       2.8985%    142.6265     2.8306%
     业(有限合伙)
     厦门中南弘道股
10   权投资合伙企业       141.2003       2.8696%    141.2003     2.8023%
       (有限合伙)
     厦门中南星火股
11   权投资合伙企业       135.0322       2.7442%    135.0322     2.6799%
       (有限合伙)
     厦门市清大万盈
     二号创业投资合
12                        71.3133        1.4493%    71.3133      1.4153%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厦门弘行股权投
13   资合伙企业(有        9.9995        0.2032%     9.9995      0.1985%
         限合伙)
14      岩泉科技             -              -       78.7316      1.5625%
15      中微上海             -              -       39.3658      0.7813%
        合计          4,920.6158     100.0000%     5,038.7132   100.0000%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密科技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
或改制。

     芯密科技的现有股东(本次增资前的股东)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所享有的
优先认购权,除本次投资芯密科技外,芯密科技现有股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密科技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
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方法

                                     6
    本次投资采用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销率平
均值,综合考虑芯密科技所处行业、目前经营状况、团队配置、核心技术潜在
价值和未来市场预期等因素,形成本次投资的估值基础。交易各方根据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沟通且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投资前估值为人民币
125,000.00 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

    芯密科技的研发团队具备多年的跨国企业半导体密封材料研发、应用及产
业化经验,结合先进的材料开发制造工艺技术,能够生产出满足高洁净度、高
温、腐蚀性气体、等离子体等半导体行业严苛环境要求的所有类型全氟密封产
品,已通过多家半导体设备厂商的验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大集成电路制造企
业,在国内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密封圈作为半导体晶圆制造厂的主要耗材之一,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的半导体密封市场规模将呈现增长趋势。
基于上述,芯密科技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本次投资定价具有合理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岩泉科技和中微上海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额享有相应
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投资方 1:岩泉科技

    投资方 2:中微上海

    标的公司芯密科技现有股东:谢昌杰、瓯蕊禧(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福州源升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张栋、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清大璞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清大万盈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厦门弘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金额、出资安排及资金用途

    岩泉科技和中微上海合计以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价款认缴芯密科技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8.0974 万元,并获得本次增资后芯密科技合计 2.3438%
的 股 权 , 芯 密 科 技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4,920.6158 万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5,038.7132 万元。

    其中,岩泉科技以人民币 2,000.00 元的价款认缴芯密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
民币 78.7316 万元,并获得本次增资后公司 1.5625%的股权,其中人民币
78.7316 万元的部分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中微上海以人民
币 1,000.00 万元的价款认缴芯密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9.3658 万元,并获
得本次增资后芯密科技 0.7813%的股权,其中人民币 39.3658 万元的部分计入
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价款将用作芯密科技产品研发、业务扩张、补充流动资金、新建
项目或经芯密科技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交割和验资

    公司应在协议约定的各项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以满足之日起的十(10)个
工作日内将本次增资价款缴付至芯密科技指定的收款账户。

    芯密科技应在交割日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和公司章程变
更所需要的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备案公司章程。

    (四)终止或解除

      在下述情况下,协议可以被终止或解除:

      1、各方全体一致书面同意;

      2、本次增资未能于签署日后四十五(45)日内完成交割;

      3、如芯密科技和现有股东(本次增资前的股东)任一方在协议中做出的
 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虚假、在重大方面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

      4、或如任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并且在其他方
                                        8
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十五(15)日内仍未完成补救的情形。

   (五)赔偿和违约

   构成违约的每一方(“违约方”)同意对各方中守约的其他方(“守约
方”)因违约方对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而可能发生或招致的一切损害、损失及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及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进
行赔偿。

   (六)争议解决

   任何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
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
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上海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及下列约定在上海进
行仲裁。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
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七)生效

   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芯密科技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能力于一体,为半导体、液晶面板行
业客户提供高性能全氟密封圈与密封部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密
封圈是半导体晶圆制造厂的主要耗材之一,随着半导体行业规模的增长,对密
封胶圈的需求量也将呈增长趋势。

   芯密科技为公司密封胶圈的供应商之一,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芯密科
技增资,与公司目前战略布局相符,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将进一步促进
产业协同发展,增强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助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货币对芯密科技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短
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长期预计将对公司
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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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已对芯密科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但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芯密科技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上述因素对公司未来投资收益的影
响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对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八、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志尧
(GERALD ZHEYAO YIN)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已授权岩泉科技相关管理人员与
各方签署本次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其他与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九、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
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
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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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
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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