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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8-0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拓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
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