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公司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2023-05-09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
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收到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梅州紫辰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自行召集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提议人拟于2023年5 月23日自
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
提议人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致: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以
上股份的股东,特向公司董事会致函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制
度的规定,提议人作为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依法向董事会、监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人于2023 年5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但公司董事会同日作出书面
回复,不同意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建议由股东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自行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随
后提议人于2023年5月5日向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但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5月5日作出书面回复,不同意由
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建议由股东依法依规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因此,提议人决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
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特此通知公司董事
会配合完成以下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请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自行召集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函》;
2、请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提议人提交的《关于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依
法自行召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配套文件;
3、请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提议人提交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行召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4、请公司董事会依法于 2023 年 5月 15 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的股东名册;
5、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5日,紫晶存储董事会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致董事会的提议函》)。
公司董事会对《致董事会的提议函》进行了审核,复函如下:
“针对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提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无法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据此,董事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股东提出
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二、结合公司经营风险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实际运作情况,现董事会对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降低董事会人数、补选董事、监事等事项无法形成一致意见,
为谨慎起见,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不能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鉴于此,董事会不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建议由股东提请
公司监事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自行召开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5月5日,紫晶存存储监事会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关于提议监
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附件(以下简称《致监事会的提议函》)。
公司监事会对《致监事会的提议函》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不同意由监事
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认为:“监事会认为,紫晶存储本届监事会已经到期,应
当尽快补选监事,监事会不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建议由股东依法
依规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 《关于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行召集广
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要
求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
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
经公司核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自 2022
年 11月 30日至今,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30262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87% 。提议人满足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
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提议人满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对普通股
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大会的身份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前置程序,其自行
召集股东大会的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公告提议人提交的《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自
行召集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将依法配合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提供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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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