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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晶: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3-052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
移工业园五华路紫晶存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428,2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428,2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0.164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0.16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俊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代)贾俊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谢志坚、焦仕志、
武卓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董事会成员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7,274,890 99.7330 153,316 0.267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2.01      拟补选张平为公司第               56,894,382       99.0704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2      拟补选谢志辉为公司               29,056,518            50.5962 否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3      拟补选杨海涛为公司               29,354,754            51.1155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4     拟补选汪召平为公司            56,771,772        98.8569 是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本次董事选举为差额选举,董事候选人 4 人,选举 3 名董事,根据董事候选
人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高低,确定张平先生、杨海涛先生、汪召
平女士当选公司董事。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拟 补 选 张 保 军 为 57,385,901             99.9263 是
            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监事
3.02        拟 补 选 陈 峥 为 公 57,385,899             99.9263 是
            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拟补 选张平 先 497,37  62.6858     0     0.00     0      0.00
        生 为公 司第三 届       2
        董 事会 非独立 董
        事
2.02    拟 补选 谢志辉 先   724,37   91.2955        0   0.00    0     0.00
        生 为公 司第三 届        2
        董 事会 非独立 董
        事
        拟 补选 杨海涛 先   724,37   91.2955        0   0.00    0     0.00
2.03    生 为公 司第三 届        2
        董 事会 非独立 董
        事
        拟 补选 汪召平 女   227,00   28.6101        0   0.00    0     0.00
2.04    士 为公 司第三 届        3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拟 补选 张保军 先   751,13   94.6681        0   0.00    0     0.00
        生 为公 司第三 届        2
        监事会监事
        拟 补选 陈峥先 生   751,13   94.6679        0   0.00    0     0.00
3.02   为 公司 第三届 监   0
       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及累积投票议案,除议案 2.02 候选人未当
选外,其他子议案候选人均当选。
    3、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官招阳、黄乾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见证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