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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松科技: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二审判决书,终审判决已生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瑞北”)为案件的一审本诉原告、一审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涉案的金额为 29,840,000 元(未含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

       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已在 2022

       年审计报告中分别对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专项

       坏账准备。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本次诉讼系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

和高度重视该事项。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观致西安”)未按照《和解协

议》(合同编号:GZXA-2022-02-01)约定的付款计划履行全部付款责任,广州

瑞北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起诉担保人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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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投资”)按照《和解协议》

履行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宝能投资向罗湖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解除涉案

《和解协议》,因本案处理结果与观致西安有利害关系,罗湖法院依法追加其作

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罗湖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和解协议》,驳回原告广州

瑞北的诉讼请求。广州瑞北于上诉期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

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广州瑞北一审

诉讼请求,由姚振华、宝能投资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子

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8)、《瑞松科技关于子

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瑞松科技关于子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 03 民终 2601

号]。深圳中院认为,《和解协议》已经宝能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合法有效。

签署协议的目的是解决双方之间包括涉案《设备采购合同》在内三份采购合同项

下拖欠货款的偿还问题,该协议明确约定分期偿还款项的金额、时间,宝能投资、

姚振华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观致西安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时

间和金额进行付款,如未依约履行,宝能投资和姚振华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二审

判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3 民初 11549 号民事

判决;

    二、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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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连带偿付 29,840,00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

29,84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3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清偿后,有权向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追偿;

    三、驳回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反诉受理费、保全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姚振华、

宝能投资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已在 2022 年审计报告中分别对本次诉讼事项涉及的应

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专项坏账准备。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后续

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公司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

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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