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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 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211,8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211,8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7.694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69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鹏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211,89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2        关于第三届董    191,21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事会成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0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 2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军、陈宏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