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作废处理离职及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 11
名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主动离职、1 名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激励
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61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
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9,367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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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守雷、戴继雄、郑戈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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