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品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品茗科技”)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慎地核查,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3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
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2/3
(本页无正文,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靳   明                  钱晓倩                    虞军红




                                                      2023 年 8 月 24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