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尔 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