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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强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强科技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20.6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35.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7.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21,282.4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15.08 万元。以上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
验字〔2021〕第 1-1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           77,200            77,2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地项目

  2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35,300            35,300

  3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             9,920             9,92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72,420           172,42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08,795.08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2,6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9.96%。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已
累计永久补流 65,200.00 万元,占比为 59.92%。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张展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