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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龙激光:德龙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蒋 力                 朱巧明                  李诗鸿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