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3-27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 188 号浙江 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78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7897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9.7897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雷加强先生、独立董事王建祥先生、沈 书豪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顾瑜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 于 选 举 沈 星 虎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2 关 于 选 举 陈 志 明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3 关 于 选 举 王 海 燕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4 关 于 选 举 郑 华 苹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5 关 于 选 举 陈 锡 荣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6 关 于 选 举 薛 藩 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7 关 于 选 举 乜 君 兴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 于 选 举 王 建 祥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 于 选 举 沈 书 豪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 于 选 举 彭 松 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4 关 于 选 举 刘 冉 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 于 选 举 徐 伟 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 3.02 关 于 选 举 张 颖 婷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沈星 36,74 100.000 虎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志 36,74 100.000 明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王海 36,74 100.000 燕女士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4 关于选举郑华 36,74 100.000 苹女士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5 关于选举陈锡 36,74 100.000 荣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6 关于选举薛藩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7 关于选举乜君 36,74 100.000 兴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建 36,74 100.000 祥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沈书 36,74 100.000 豪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彭松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刘冉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子圆、戴韫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曹子圆律师、戴韫琪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认为海正生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 1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海正生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