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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1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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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议案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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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在股东
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
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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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
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登记地点为无锡
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
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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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桂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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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2.01                                                               √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2.02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2.03                                                               √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董事(6)
  4.00
          事的议案》                                                人
  4.01    选举桂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2    选举渠建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3    选举张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4    选举李现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5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6    选举秦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独立董事
  5.00
          的议案》                                               (3)人
  5.01    选举李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2    选举朱晋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3    选举曹新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监事(2)
  6.00
          事的议案》                                                人
          选举陈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6.01                                                               √
          案
          选举金云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6.02                                                               √
          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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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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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
       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   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1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会经征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会经征
       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   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
       行。                                     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进行   会选举决定。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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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                                      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权利。
    举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进行
    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制。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基本情况。                                举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4 个专门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4 个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有 3    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有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 2 名并由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
2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一)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   作。
    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及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          (一)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
    出建议。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    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
    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以及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及评   出建议。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
    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及评
    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    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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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      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
    制。                                      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
         (三)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    制。
    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        (三)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主要负责研究、 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方案;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主要负责制定、
    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办理
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和《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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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作出修订。
     本议案共有三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2.01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2.03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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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28,994,645.36 元。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744,02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48,804.20(含税)。本次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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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桂桑先生、渠建平先生、张劭先生、李现勤先生、周建华先生、秦舒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共有六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4.01 选举桂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选举渠建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选举张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 选举李现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5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6 选举秦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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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李力先生、朱晋伟先生、曹新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共有三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5.01 选举李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选举朱晋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选举曹新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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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
陈英女士、金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共有两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6.01 选举陈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 选举金云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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