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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灵深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9-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11日《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05股,于2022年3

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4,980,819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434,12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7.0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42,546,69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限售股),限售

股股东数量为2名,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2020

年9月28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53,846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0.6000%。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3,846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将于2023年9月2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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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84,980,81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

73,992,3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8,973,147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北京格灵深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格

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浙江箴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阳箴言欧昊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凯得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对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

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2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53,8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000%,

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2020年9月28日)起36个

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股)
          浙江箴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平阳箴言欧昊投资管理合伙企      776,923      0.3000%      776,923          0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2       公司-嘉兴力鼎凯得投资合伙      776,923      0.3000%      776,923          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53,846     0.6000%    1,553,846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
      1         首发限售股                      1,553,846   登记完成之日(即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 36 个月
               合计                             1,553,84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格灵深瞳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格灵深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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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格灵深瞳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格灵深瞳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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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悦                    邓   欣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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