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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微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855.7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275,870.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29,252.17             29,252.17
   2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25,592.58             18,028.81
   3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22,593.87             22,593.87
   4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4,068.05             14,0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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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41,506.68             133,942.90

       2022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
WAYZIM TECHNOLOGY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
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
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受到
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
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利息收入净额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A)      入金额(B)        (C)          金额(D=A-B+C)
        南陵制造基地
  1     数字化车间建      18,028.81       10,347.58         544.13          8,225.35
        设项目
注 1: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
注 2: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注 3: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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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

    2、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支出、土建造价低于预期等原因,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
的支出。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8,225.35 万元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
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 8,225.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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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
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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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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