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公 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47,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 人 民 币 53,259,030.5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294,388,269.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08 月 24 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 第 6874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 64010122001079038 21,602.63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74906433110301 7,836.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51978359438 1,575.90 合 计 31,014.73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 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为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相关项目结项后注销。 报告期内,存放于瑞晟智能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募投项目 初始募集 现金管理 对子公司 永久补流 账户名称 账号 期初余额 现金管理收回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名称 资金金额 收益 投资 转出 宁波银行奉化 工业智能物流 6401012200 支行营业部募 系统生产基地 216,026,269.44 - - - - - - - 1079038* 集资金专户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64331 研发及总部中 分行高新支行 78,362,000.00 93,808.51 - - 117.42 - - 93,925.93 10301 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94,388,269.44 93,808.51 0.00 0.00 117.42 0.00 0.00 93,925.93 *64010122001079038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报告期内,存放于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承 永久补流 累计吸收募投 募投项目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 手续费 账户名称 账号 期初余额 吸收投资款 诺投资额调 利息收入 转出 期末余额 项目投资款 支出 收回 收益 支出 整 宁波银行奉化 64010122 支行营业部募 191,638,000.00 - - - - - - - - - - 001095033 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 5749087 分行高新支行 78,362,000.00 37,359,376.74 - - 17,730,954.00 - - 150.00 275,651.80 - 19,903,924.54 57410301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70,000,000.00 37,359,376.74 - - 17,730,954.00 - - 150.00 275,651.80 - 19,903,924.54 *64010122001095033 账户已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注销。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 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 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09 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 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 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 建设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总部中 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至此,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 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账号 结存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 574906433110301 93,925.93 三方监管专户 集资金专户 574908757410301 19,903,924.54 四方监管专户 合计 19,997,850.47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80,745.9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并经中介机构审验。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 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 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0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 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 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到期日/转 2023 年 1-6 月 现金管理类别 银行 金额 购买日 累计收益 让日 收益 2022/02/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3,000.00 2020/10/30 2022/05/07 - 151.20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2022/06/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1,000.00 2020/11/25 2022/12/14 - 75.94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021/01/13 2022/01/13 - 112.83 营业部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2021/01/13 2022/06/13 - 222.66 营业部 合计 14,000.00 - - - 562.63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2 年 0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智能 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 项目”,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2 年 07 月 07 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注销 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 94,734,879.25 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 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募投项目规划产能完全达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 约的原则,依靠专业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少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 及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优化与节省了设备投资费用等,做好了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将结项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全额转出,其中 50,000,000.00 元转入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 项目”专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 7,836.20 万元增加至 12,836.20 万 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 7,836.20 万元增加至 12,836.20 万元;剩余金额 44,734,879.25 元公司作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745.32 万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 管理,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2、 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理财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实施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的“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取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 0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工业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部 分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稍有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会有所延 期。该募投项目原定于 2021 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 度情况,预计在 2022 年 06 月前完成该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0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 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 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07 月 28 日、2023 年 07 月 27 日将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 574906433110301、 574908757410301 予以注销,专户资金余额 18,505,667.74 元已全部转出,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28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38.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3.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48.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变更(如有) (1) (2) 差额(3)=(2)-(1) (4)=(2)/(1) 态日期 [注 1] [注 2] 大变化 工业智能物流 系统生产基地 否 21,602.63 16,602.63 16,602.63 — 12,669.59 -3,933.04 76.31 2022 年 6 月 363.88 否 否 建设项目 研发及总部中 否 7,836.20 12,836.20 12,836.20 1,773.10 11,178.41 -1,657.79 87.09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合计 — 29,438.83 29,438.83 29,438.83 1,773.10 23,848.00 -5,590.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之(三)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之(三)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之(五)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之(六)说明 注 1: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能力和公司办公环境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 2:报告期内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为 363.88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投产,因主要原材料铝材等价格较预期时上涨幅度较大,导致产品毛利率不及预期,由此导致该项目在报告期内尚未达 到预计效益,目前公司正加强内部绩效考核控制、改进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来改善效益情况,力争未来达成该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