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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108,5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108,5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211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21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袁峰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
  1.01                        24,108,518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余云林
            先生为公司第四
  1.02                        24,108,518           10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吕蒙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
  1.03                        24,108,518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志义
            先生为公司第四
  1.04                        24,108,518           10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吴雷鸣
  2.01                     24,108,518              1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柏嵩
           先生为公司第四
  2.02                    24,108,518               100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薛海静
           先生为公司第四
  2.03                    24,108,518               100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孙建国
           先生为公司第四
  3.01                    24,108,518               100            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钱叶辉
           先生为公司第四
  3.02                    24,108,518               100            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袁峰
         先生为公司第
                      1,334
1.01     四届董事会非            100
                       ,203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余云
         林先生为公司
                      1,334
1.02     第四届董事会            100
                       ,203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吕蒙
         先生为公司第
                      1,334
1.03     四届董事会非            100
                       ,203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陈志
       义先生为公司
                      1,334
1.04   第四届董事会             100
                       ,203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吴雷
       鸣先生为公司
                      1,334
2.01   第四届董事会             100
                       ,203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刘柏
       嵩先生为公司
                      1,334
2.02   第四届董事会             100
                       ,203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薛海
       静先生为公司
                      1,334
2.03   第四届董事会             100
                       ,203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孙建
       国先生为公司
                      1,334
3.01   第四届监事会             100
                       ,203
       股东代表监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钱叶
       辉先生为公司
                      1,334
3.02   第四届监事会             100
                       ,203
       股东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楠律师、周澍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