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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9-02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3 年月 8 月 21 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

中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邮件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

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 137 名拟激励对象的

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
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外籍员工),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