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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睿数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1-22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或“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7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
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裁)人
        金亚科技、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信                               讼过程中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
        北证券、银         组、2015
 投资者 信评估、立                       80 万元        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年报、2016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
        信等               年报
                                                        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
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金华        2007 年 1 月        2007 年 1 月    201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签字注册会计
                    董云          2022 年 12 月       2011 年 10 月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师
质量控制复核
                    王志勇        2000 年 5 月        2003 年 4 月    2012 年 12 月   2022 年 11 月
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022年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2022年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2021年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年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京纳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整(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5.00          65.00        0.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5.00          15.00        0.0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
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
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投
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
具备的经验和职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
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
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