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2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谨慎原则,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经验和职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白玉芳、李湛、秦松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