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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
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
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具体内容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

    经查,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存在以
下违规事实:

    2023 年 3 月 30 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 5.995 万元在未经股
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2023 年 8 月 16 日,超卓航科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 6,000 万元募集资金,披
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 5,995 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

    2023 年 10 月 7 日,5,995 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存在
信息披露不及时。

    超卓航科上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六
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十
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
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九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李
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
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
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维护募集资金安全,尽快采取措施挽回募集资金损失。同时,公司未严
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
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暴露出公司内部控制薄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
分吸取教训,针对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强化内部管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中国证监会已启动
立案调查,后期调查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
求,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