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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86,240 股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637,840 股,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148,400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龚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22 年 4 月 11 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 11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6 次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 11 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 12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7、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 18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 18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9、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已获授予    本次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号                                           的限制性    数量/万     占已获授予的
                                                 股票数量/           股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1       张华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66.00           26.40       40%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40%
  2   卢漫宇                                           2.00            0.80
                员
  3   刘朝辉 董事、副总经理                            2.00            0.80       40%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40%
  4   吴永安                                           2.00            0.80
                人员
  5   黄冬梅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           0.80        40%
  6   刘明亮 副总经理                                  1.50           0.60        40%
  7   王华东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50           0.60        40%
  8   杨家典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60        40%
  9     曾云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0.50           0.20        40%
                   小计                               79.00          31.60        4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27
                                                      80.50          32.184      39.98%
人)
              合计(136 人)                           159.50       63.784        39.99%
         注:1.曾云先生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辞任其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曾云先
     生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表: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本次归属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数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其他可归属人员
                                        37.10                14.84              40%
(14 人)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 136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 136 名,其包含了预留
     授予部分的 14 名激励对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86,24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46,182,008       786,240          146,968,248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3]第 32-00004 号),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6 日止,公司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为人民币 19,656,000.00 元,
其中:人民币 786,240.00 元为本次实际增加的股本,人民币 18,869,760.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46,968,248.00 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50,569,741.89 元,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36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46,968,24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6,24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