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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0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井松智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
期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安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井松智能签署了保
                                                    荐协议,协议 明 确 了 双 方 在 持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续 督 导 期 间 的 权 利 和 义务,并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
                                                    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主要通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对井松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未发生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未发生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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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井
                                                   松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井松智能依照相关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井松智能的内控制度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 ,井松智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
。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井松智能严格执行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及其他相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保荐机构对井松智能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及其控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及其控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本持续督导期内,经保荐机构核查
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井松智能不存在前述应及时向上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
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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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未发生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前述情况。
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本持续督导期内,井松智能不存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井松智能存在重大问题并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风险

    1、新客户开拓不力带来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具有投资规模大、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不同于日常消费品
或经常性原材料的采购,单一主体客户短期内一般不会重复投资智能仓储物流系
统。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变化较多,主要客户多为
新增客户。

    因此,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若公司新客户开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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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不能持续获得新的订单,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2、客户在项目验收中的主导权较大,可能导致项目验收时间较长,从而使
不同会计期间收入存在波动

    公司以客户签署的验收文件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由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
非标属性,在交付至验收阶段,可能需要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
达到要求后客户才签署验收文件;同时公司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含其子公司)
和大中型企业,其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严格,在验收环节有较大的主导权。因此,
公司项目验收时间受客户的影响较大,存在由于项目验收周期长短不同而导致的
各会计期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和外购件,其中外购件主要为货架、电
机减速机、轴承、电气元件、五金件等。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以及以钢材为基
础的外购件价格,随钢材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如果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发生大
幅波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

    4、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仓储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化工、
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发展进程和应用领域的固定资
产投资情况。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应
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减少对智能仓储物流装备的采
购,由此导致本行业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5、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具有定制化特点,且涉及
诸多业务环节,要求公司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项目不断增多,将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组织架构和管
理模式等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从而削弱市场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产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8,109.58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价
值为 6,461.69 万元,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随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能继续增加,若
催收不力或客户还款困难,可能产生坏账,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公司对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
和研发实力。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和试运营周期,难以
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效益,短期内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
从而使公司可能面临因净资产规模扩大,而导致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3、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2 年度,公司毛利率为 26.40%,公司提供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
为定制化、非标产品,定价受市场竞争、项目的复杂程度、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
项目的设备配置、实施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项目的毛利率
存在一定差异,随着未来市场竞争的变化,可能出现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作为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所从事的
业务集合机械、电气、控制、软件、算法、信息、通讯、物联网、视觉定位、人
工智能等多方面多领域的技术,需要对技术和产品不断进行升级以满足客户需
求。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或是新技术及新产
品开发不成功,或是由于未能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而未能将
新技术产业化,将削弱公司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竞争力,进而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被侵权风险


                                         5
    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
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3、技术人员流失和短缺的风险

    公司属技术密集型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是公司
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若公
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人才,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
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智能仓储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发展进程和应用领
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
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减少对智能仓储物
流装备的采购;虽然公司目前智能物流机器人、智能物流仓储系统等扩展了应用
领域和应用场景,分散了对单一下游行业的依赖,但不能排除下游行业需求出现
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营环境风险

    如果未来宏观市场经济环境出现疲软,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有变化,下游客户
减少对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系统的需求,由此导致本行业面临一定的市场和环境
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井松智能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一)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8,478.37      53,864.06         8.57%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7,086.43       6,828.86         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961.39       5,615.40       -11.65%


                                     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4.33            5,715.98          -134.37%
           项 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152.03           23,421.33           229.41%
总资产                              128,635.20           83,344.14            54.34%

    (二)财务指标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6           1.53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6           1.53              -1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95           1.26              -24.6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9          34.32   减少 20.2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9.87          28.22   减少 18.35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08           6.90   增加 0.18 个百分点
    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剔除股份支付金额。
    上述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变动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478.37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8.57%,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6.43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3.77%,但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961.39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11.65%。
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拓市场,验收完成的项目规模有所增加,
相应收入也有所增长;(2)公司 2022 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度增加较多;
(3)2022 年度公司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及期间费用较上年度增长较多所致。

    2、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4.33 万元,较上年
度 5,715.98 万元,减少较多主要原因为采购支出以及薪酬支付等导致经营性应付
较上年度增加较多所致。

    3、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7,152.03 万元,较上年年末
增长 229.41%,公司总资产为 128,635.20 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54.34%,主要
原因为公司于 2022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增加了股本和资本公积以及本期
净利润增加所致。

    4、2022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4.09%,较上年度减少 20.23 个


                                       7
百分点,每股收益较上年度下降 11.11%,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净资产增长幅度变动较小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与制造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
流软件,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和软件为基础,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系国内知名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包括技术研发与产品体系优势、开发特殊设备优势、人才优势、全业务链服务优
势及品牌优势,2022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已扣除股份支付)为 4,139.17
万元,较上年度研发费用(已扣除股份支付)3,717.10 万元,增长 11.35%,主要
系研发人员人数及人均薪酬增加所致。

    2022 年度,公司研发进展持续开展,新增授权专利 31 项,新增软件著作权
16 项。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 17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
用新型专利 103 项、外观设计专利 61 项),授权软件著作权 76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921.05
减:直接扣除的承销保荐费用金额                                      4,602.45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8,318.6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633.96
             注
募集资金净额                                                       46,684.64
减:补充流动资金                                                   12,002.80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1.40
减: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金额                                       16,500.00


                                     8
                       项     目                                      金额(万元)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76.7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7,987.17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684.64万元与原募集资金净额46,548.92万元的差额为
135.72万元,系该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账户专项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用途
                                                               (万元)
招 商 银 行 合 肥 望 湖城                                                                        已销
                             551904725810402                              -   验资账户
支行                                                                                             户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合 肥双                                                     研发中心建
                             1302010619200333245                 5,374.27                        活期
岗支行                                                                        设项目
兴 业 银 行 合 肥 分 行营
                             499010100102091644                  5,294.27     超募资金           活期
业部
交 通 银 行 安 徽 省 分行                                                     补充流动资         已销
                             341301000016882516680                        -
营业部                                                                        金                 户
合 肥 科 技 农 村 商 业银                                                     智能物流系
                             20000371480566600000204             7,318.64                        活期
行合肥站西路支行                                                              统生产基地
                        合     计                               17,987.17          -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4,487.17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7,987.17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
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16,500.00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井松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情况(万股)                  截至 2022
 序                                                                                        年末的质
         姓名               公司职务                               合计
 号                                          直接       间接                  合计持     押、冻结及
                                                                   持股
                                             持股       持股                  股占比       减持情况
                                                                   数量
 1      姚志坚     董事长、总经理           1,188.84   322.85    1,511.69     25.44%         -


                                                  9
                                                    持股情况(万股)                截至 2022
序                                                                                    年末的质
        姓名                公司职务                             合计
号                                       直接        间接                  合计持   押、冻结及
                                                                 持股
                                         持股        持股                  股占比     减持情况
                                                                 数量
 2      李凌         董事、副总经理      379.43      40.48       419.91     7.07%       -

 3     周利华        董事                 47.39             -     47.39     0.80%       -

                     董事、副总经理、                                                   -
 4     朱祥芝        董事会秘书、财务           -    15.06        15.06     0.25%
                     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                                                   -
 5     尹道骏                                   -     1.00         1.00     0.02%
                     技术总工
 6      王丹         董事、行政总监             -    15.06        15.06     0.25%       -

                     监事会主席、销售                                                   -
 7      许磊                                    -     6.00         6.00     0.10%
                     总监
 8     黄照金        监事                       -     2.17         2.17     0.04%       -

 9     孙雪芳        监事                       -     5.00         5.00     0.08%       -

                合    计                1,615.66    407.62      2,023.28   34.05%       -

     注:上述人员间接持股系通过持股平台凌志投资、犇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的井松智能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传运             叶跃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