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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0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6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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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
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7:30 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
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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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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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 下午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二楼 4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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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六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发 言 及 提 问

         (七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对 各 项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八 )休 会 (统 计 表 决 结 果 )

         (九 )复 会 , 宣 读 现 场 会 议 表 决 结 果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十 )律 师 宣 读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十 一 )签 署 会 议 文 件

         (十 二 )主 持 人 宣 布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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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
门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并各设一名召集   门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并各设一名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
 具体办理后续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
 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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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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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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